保戶因頸椎神經根壓迫合併神經痛,於113年1月間在嘉義基督教醫院住院5日,期間接受靜脈雷射治療及施打帶狀疱疹疫苗,向元大人壽申請理賠12萬5,841元。元大人壽主張靜脈雷射與疫苗接種於門診即可實施,依醫療常規無住院必要。法院參酌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鑑定意見,認靜脈雷射屬輔助治療且常規下僅需門診,保戶病況未達必須住院之程度,故判定不符住院定義,保險公司不須理賠。